从年7月1日起,
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和大病保险待遇开始调整。
马鞍山市医保局发布
《马鞍山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策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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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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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策?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年3月起,国家、省市、县(区)均成立了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截至目前,我市两项制度已基本实现覆盖范围、筹资*策、定点管理、医保目录的统一。为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的统一,年5月16日省*府办公厅出台了《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皖*办〔〕14号),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省实施方案》要求和含山县、和县、当涂县新农合以及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行*策,市*府办印发了《马鞍山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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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因地制宜,适度保障,合理确定待遇标准。
(二)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统筹衔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妥善处理既有保障*策,实现平稳过渡。
(三)保障基本,提升质量。坚持以保基本为主,完善门诊、住院、大病保险保障*策,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质量。
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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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策具体涉及参保人员哪些待遇?
此次*策调整主要是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现行待遇进行了整合,对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普通住院、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大病保险五个方面的待遇进行了统一,针对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暂不涉及职工医保制度。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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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策调整后城乡居民享受怎样的门诊报销*策?
1.普通门诊。在参保区域内的协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和诊疗项目费用报销比例为55%,单次就医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元,其中男满60岁和女满55岁以上的另增加80元。2.常见慢性病门诊。不设起付线,年度报销限额元,每增加1个病种,报销限额增加元。省内、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60%、50%。3.特殊慢性病门诊。起付线元,省内、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4.大额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按现行*策规定执行。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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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见门诊慢性病病种和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有哪些?
常见慢性病病种范围:高血压(Ⅱ、Ⅲ级)、慢性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帕金森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结核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硬皮病、晚期血吸虫病、银屑病、白癜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白塞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肌萎缩、支气管哮喘、精神障碍(非重性)、肾病综合征、弥漫性结缔组织病、脑性瘫痪(小于7岁)。系统性硬化症、肿瘤巩固治疗期、肿瘤门诊随访期、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康复门诊、永久造口袋门诊、*斑变性。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障碍(重性)、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尿*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淋巴瘤、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起搏器置入术后(抗排异治疗)。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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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策调整后城乡居民享受怎样的普通住院报销*策?
参保居民住院的,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及县级医疗机构、三级(市属)医疗机构、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元、元、元、元,报销比例为90%、80%、75%、70%。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0元的按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各种待遇的累计封顶额度为25万元。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医保按病种付费的报销按省级部门的*策规定执行。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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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策调整后城乡居民享受怎样的分娩住院报销*策?
统一享受现行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在一级及以下、二级、医院住院分娩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分娩有并发症或合并症按住院*策规定报销。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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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策调整后城乡居民享受怎样的大病保险补助*策?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上不封顶。
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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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策调整什么时候实施?
自年7月1日起实施。
联系部门:马鞍山市医保中心
联系方式:-
来源:马鞍山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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