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患者的福音来了!
为保障参保人员慢性病门诊医疗需求,
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选择门诊治疗
近日合肥市出台了
《合肥市慢性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
将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与原*策相比,做了哪些调整呢?
快和小编一起看下去吧!
调整内容◎明确门诊慢性病转移办法
对按全市统一标准鉴定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人员,因参保类别或参保地发生变化,在待遇享受期内,可直接办理慢性病变更。
◎合理调整病种准入标准
细分三个病种、拆分一个病种、调整一个病种鉴定标准。例如,按省文件规定,小儿脑瘫准入标准年龄调整为7周岁以下。
◎调整部分病种限额标准
根据谈判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价格调整情况和临床专家建议,对部分病种限额进行调整。
◎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效率
门诊慢性病鉴定环节由原来的30天压缩为15个工作日,通过缩短慢性病鉴定时间来提高效率,优化慢性病经办流程。
(ps:各地市的*策会有所不同,请以各地市为准。)
看了以上内容,
相信很多群众会有疑问,
到底哪些慢性病病种纳入了医保范围?
又该如何享受到相关待遇呢?
小编已经给大家罗列出来了,
一起往下看
以下慢性病病种已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上下滑动查看内容)
根据省医保局的相关文件,以下慢性病病种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省定常见慢性病病种范围:高血压(Ⅱ、Ⅲ级)、慢性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帕金森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结核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硬皮病、晚期血吸虫病、银屑病、白癜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白塞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肌萎缩、支气管哮喘、精神障碍(非重性)、肾病综合征、弥漫性结缔组织病、脑性瘫痪(小于7岁)。各市可结合各地疾病谱和基金承受能力适当调整常见慢性病病种,但需事前报省医保局备案。
省定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障碍(重性)、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尿*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淋巴瘤、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起搏器置入术后(抗排异治疗)等。各市可结合各地疾病谱和基金承受能力适当调整特殊慢性病病种,但需事前报省医保局备案。
若想要享受慢性病门诊的相关待遇,需先按照程序进行慢性病申请才行,那该如何申请呢?目前,安徽*务服务网提供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就医服务,如果你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鉴定标准,并且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即可申请办理啦!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操作起来操作流程◎第一步:打开安徽*务服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并进行登录,在首页搜索框搜索“慢性病就医服务”。◎第二步:进入搜索结果页面,找到相关服务,点击进入并选择办事区域。◎第三步:以“马鞍山市”为例,点击后跳转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就医服务”详情页面,点击右侧“在线办理”。◎第四步:进入办理页面,查看阅读须知并进行勾选,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信息页面,在填写信息页面需上传申报病种的住院病历、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就医卡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点击确定审批,即可完成操作流程。(注意:每个地市要求上传的材料都不一样,请以各地市的要求为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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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都能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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