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正处于关键时期
为避免很多人聚集
防止病*交叉感染的风险
我们医保局*务服务大厅窗口
现场受理服务已暂停
等疫情稳控后我们会将
恢复办理时间通知大家!
不出门慢性病申请怎么办呢?
网上办理慢性病流程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申请业务可通过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变化
戳视频↓↓↓
全区城乡居民从年1月1日起,
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将正式实施!↓↓↓
++近日,我区有居民发现暂时还不能缴纳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缴费起始日期较以往有所推迟。为何会推迟?推迟缴费是否影响城镇居民医保的正常使用?
区医保局官方回复
年城乡居民医保哪些人可以参保?
缴费标准是什么?
又有哪些补偿*策?
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注意仔细看清楚哦~
参保对象我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或长期居住在我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地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做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缴费标准及期限缴费标准: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每人每年元。参保居民缴纳保险费后,中途不予退出。
符合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孤儿、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等特殊群体由区财*全额资助参保。
缴费期限: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至12月31日
待遇保障周期:年1月1日-12月31日
缴费方式稳定缴费方式,统筹做好保费征缴工作,继续采取“*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委托乡镇、社区(村)等集中代收”的方式,代收单位按照原有渠道和方式,在参保人员进行参保登记时,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代收。
Q:新生儿如何参保?
A: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按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原则上新生儿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提示:鼓励年待出生的婴儿,由家人在集中缴费期限提前参保,出生之日起即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慢性病病种扩大为56种Q:常见慢性病病种有多少种?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策有哪些?
A:常见慢性病(37种):高血压(Ⅱ、Ⅲ级)、慢性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帕金森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结核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激、硬皮病、晚期血吸虫病、银屑病、白癜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白塞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肌萎缩、支气管哮喘、精神障碍(非重性)、肾病综合征、弥漫性结缔组织病、脑性瘫痪(小于7岁)、腰椎间盘突出、高尿酸血症、视网膜*斑变性、溶血性贫血、前列腺增生、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骨髓炎、脑垂体瘤、慢性胰腺炎。
常见慢性病一个年度设起付线为元,年报销限额:0元/年,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个病种,年报销限额增加元,每人年最高报销限额4元。
Q:特殊慢性病有多少种?特殊慢性病补偿*策有哪些?
A:特殊慢性病(19种):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障碍(重性)、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尿*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淋巴瘤、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起搏器置入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炎。
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医院普通住院标准执行报销,起付线设定为0元。
Q:其他门诊方面有什么补偿*策?
A:建立大额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制度:一个年度内,所患疾病不属宣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规定病种范围的患者,个人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药费用达到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予以报销,报销限额元/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18周岁以下苯丙酮尿症及四氢生物喋呤缺乏症的罕见病患者,在省内省级或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门诊就诊,其医药及专用食品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按65%的比例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2万元。
Q:普通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A: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元,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元,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元,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元,报销比例70%。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0元的按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
Q:住院分娩方面补偿*策有哪些?
A:住院分娩(含剖宫产)可享受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元/次;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Q:大病保险补偿*策有哪些?
A: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
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
5-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
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
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
Q: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是否影响补偿待遇?
A:影响。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作者:蕃蕃兰天云丨编辑:蕃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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