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缔组织病

首页 » 常识 » 灌水 » 分税不分征国地税合并将减少税收成本kro1zybd
TUhjnbcbe - 2020/6/13 12:23:00

分税不分征


    国地税合并将减少税收成本


近日,国地税合并的话题沸沸扬扬,有媒体认为国地税合并已万事俱备。


        自1994年国地两套税务系统分设起,合并之说从未停止。此次引发话题的是去年试点实行的“营改增”,地税系统征收的营业税变成国税系统征收的增值税。许多人认为地税系统将弱化,“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任寿根对此强烈反对,他撰文指出“这种观点没有认清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税部门业务不仅不会缩小,而且会有所扩大……地税部门业务会更加繁忙,两套机构分设会更为彻底。”


        任寿根的看法是基于分税制在中国的实行。在他看来,机构分设是分税制的内在构件。不过,国家行*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时则着重指出,分税和分征是两回事。“分税制的本质含义是每一级*府有自己的税种和来源,至于是否分别征收属于行*管理的问题。不是说分税就一定要分开征收。”


        时红秀表示,中国的分税制没有做彻底,中央和省一级分了,省和省以下的没有分,导致地方的财*困难照样存在。“很多人都把问题都归到分税制头上,这是不对的。分税制还要继续深化。这和国地税合并不矛盾。”


        既然分征并非实行分税制的必要条件,当初为何要设两套机构?中央财经大学财*学院副教授张劲涛表示,这是出于加强中央*府财力的考虑。


        “我国自1979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后一直实行放权让利,在这个过程中,中央*府给地方*府放的权和利比较多,责任却放不下去,于是中央*府管的事很多,地方*府管的事少,拿的钱却多。”张劲涛告诉《中国产经新闻》:“所以后来推行分税制时就有一点偏向中央*府,这在当时的情况确实是应该的,中央*府的权力下放到地方*府后,税务部门也归地方*府管,地方*府出于自身利益,为保护地方财力,该给中央征的收入不给征,所以中央*府就把国税和地税分开,我的税我自己征。”


        两套系统虽然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带来的成本增加也不可忽视。“两套机构一下子多出多少官来!从税务效益原则来说,这是非常不利的因素。”在张劲涛看来,当初选择这个方法并不是最好的。“日本也是分税制改革执行得很好的国家,但只有地方*府的税务部门一套机构。通过法律,该给中央*府征什么税、怎么征、征多少,规定非常明确,地方*府不敢给中央*府少征一分钱。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正好是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的时候,那时若推出一个税收征收法,通过法制保证给中央征税,征不到就是地方*府的责任。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那么,在国地税机构已经分流近20年后的今天,重新合并是否可行?


        时红秀强烈支持合并。他认为,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从节约行*成本的角度,该合并就合并。“中国税收成本在全世界几乎是最高的。这部分人转移到其他行业还能为社会创造财富,现在都成为了国家的负担。”他建议:“现在国家治理的趋势,一是法制,二是求助于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力量。我们的市场机制与络系统已经够发达,可以考虑将税收的上缴划拨工作交给金融系统或是中介机构,税务监管机构和财*系统负责抽查监管。”


        在张劲涛看来,现在合并阻力太大,倒不如在维持现行的两套机构的前提下加强税收监管,控制成本。“怎样征收不过是技术问题,分税制才应当是讨论的重点。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应当进一步明确,使事权与财权更加匹配。”

1
查看完整版本: 分税不分征国地税合并将减少税收成本kro1zy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