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华生殖与避孕杂志,作者专家共识
常见导致复发性流产的风湿免疫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抗磷脂综合征(APS)、干燥综合征(SS)、类风湿关节炎(RA)、系统性硬化症(SSc)、未分化结缔组织病(UCTD)等。系统性红斑狼疮(SLE)
抗血小板和抗凝治疗、免疫抑制治疗目标:控制SLE病情,改善妊娠结局。
常用:羟氯喹(HCQ),糖皮质激素、硫唑嘌呤(AZA)、环孢素(CsA)、他克莫司、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等。
专家观点和建议
对于RSA合并SLE患者免疫抑制剂给药方案如下:
①SLE患者妊娠的条件是泼尼松维持剂量≤10mg/d(或等效的其它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龙等维持治疗)、病情缓解至少12个月以上、未应用免疫抑制剂或已停用6个月以上、或近期未使用妊娠期避免使用的免疫抑制剂、疾病静止的;计划妊娠及妊娠期继续维持之前的糖皮质激素用量而可保持疾病稳定或静止的。
②对可耐受者,建议RSA合并SLE患者于计划妊娠前3~6个月开始服用HCQ(0.2~0.4g/d,分2次服用),并在妊娠期持续服用HCQ直至至少产后3个月。
③未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若无法耐受单纯服用HCQ或单纯服用HCQ时出现狼疮疾病活动,可考虑加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mg/d,或等效的其它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龙等)治疗。
④若HCQ及小剂量泼尼松仍无法控制狼疮活动,可考虑使用AZA[1.5~2mg/(kg·d),分2次服用]、CsA[3~5mg/(kg·d),分2次服用]或他克莫司(2~3mg/d,每12h服用1次)等妊娠期相对安全的免疫抑制剂。
⑤妊娠期若狼疮出现中、重度活动或狼疮肾炎患者出现顽固性肾病综合征,可考虑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如甲基泼尼松龙0.5~1mg/(kg·d)静脉滴注]、IVIG[mg/(kg·d),连续输注3~5d]和/或血浆置换等治疗。
⑥在多药治疗无效、狼疮活动严重的患者中,可于妊娠中、晚期使用CYC(~mg/m2,每月1次静脉滴注),并考虑终止妊娠。
⑦妊娠期应严密监测患者血压是否升高,有无出现蛋白尿,血小板计数有无减少,肾功能是否异常,抗磷脂抗体谱、补体C3、C4、CH50、抗双链DNA抗体等狼疮活动标志物是否波动,及时识别妊娠期高血压或子痫前期等妊娠期并发症及狼疮肾炎,预防子痫发生,保证母婴安全。
抗磷脂综合征(APS)
抗凝和抗血小板治疗,添加免疫抑制剂治疗,如HCQ和糖皮质激素等
专家观点和建议
RSA合并APS患者免疫抑制剂给药方案如下:
①既往有反复血栓史的APS患者若单用抗凝抗血小板药物无效,推荐联合使用HCQ(0.2~0.4g/d,分2次服用)。HCQ应于计划妊娠前3个月开始服用,持续整个孕期。②若以上治疗方案无效或既往有血栓史(尤其是曾有脑血管意外者)、LA、aCL、抗β2-GP1抗体双阳性或三阳性的APS患者,可考虑在妊娠早期加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10mg/d或等效的其它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龙等)。
③若联合使用HCQ、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和抗凝抗血小板方案治疗仍无效,需考虑采用IVIG[mg/(kg·d),连续输注3~5d]或血浆置换等方法治疗。
干燥综合征(SS)
如果SS同时合并APS,则流产、早产、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子痫和胎盘血肿的发病风险增加。
在抗SSA/Ro抗体阳性的SS患者中使用HCQ,可减少胎儿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的发病风险。
专家观点和建议
RSA合并APS患者免疫抑制剂给药方案如下:
①患者于计划妊娠前3~6个月需服用HCQ(0.2~0.4g/d,分2次服用),并在妊娠期持续服用HCQ,直至至少产后3个月。
②若患者无法耐受HCQ或服用HCQ时出现疾病活动,可考虑加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mg/d或等效的其它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龙等)。
③妊娠期若出现明显脏器受累及血管炎,可考虑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甲基泼尼松龙0.5~1.0mg/(kg·d),静脉滴注]、IVIG[mg/(kg·d),连续输注3~5d]和血浆置换等治疗,必要时应终止妊娠。抗SSA和(或)抗SSB抗体阳性患者,建议联合使用HCQ和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mg/d或等效的其它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龙等),妊娠期需密切监测胎儿心率(尤其是对有妊娠期发生过胎儿心脏传导阻滞病史再次妊娠者),必要时做胎儿超声心动图。产后仍需密切随访新生儿是否出现心脏房室传导阻滞。对已明确诊断的胎儿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者,一度和二度心脏传导阻滞考虑口服地塞米松4mg/d,但目前在妊娠期尚无明确有效的治疗方案能够逆转或阻止其进一步加重。
④继发性SS合并RSA者,则按照原发病如SLE、APS等疾病选择免疫抑制剂给药方案。
类风湿关节炎(RA)
HCQ疗效肯定,安全性高。SSZ、AZA、CsA、他克莫司等可在RA患者妊娠期使用,妊娠期RA疾病活动时,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可有效降低疾病活动度,生物制剂胎盘穿透率越低,胎儿的安全性越高。
专家观点和建议
对于RSA合并RA患者免疫抑制剂给药方案如下:
①若服用MTX、LEF等致畸药物且有妊娠计划,需及早改用其他妊娠期安全的、能改善病情的药物,待病情稳定再考虑妊娠。
②首先考虑HCQ(0.2~0.4g/d,分2次服用),从计划妊娠开始服用,并在妊娠期持续服用。
③妊娠期服用HCQ的RA患者如出现疾病活动,可考虑加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mg/d或等效的其它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龙等)。
④若对HCQ不能耐受或无效,可以选用SSZ(2g/d,分1~2次给药)、AZA[1.5~2.0mg/(kg·d)]、CsA[3~5mg/(kg·d),分2次给药]、他克莫司(2~3mg/d,分2次给药)等药物控制RA疾病活动,但对妊娠结局的影响尚不明确。
⑤妊娠前已持续使用抗肿瘤坏死因子(TNF)拮抗剂控制RA病情者,可以考虑在妊娠期使用依那西普或赛妥珠单抗。
⑥若合并SLE、APS,则按照SLE、APS合并RSA者选择免疫抑制剂。
系统性硬化症(SSc)
SSc亦称硬皮病,是一种累及全身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微血管损害、纤维化和免疫系统紊乱为主要病理特点,临床表现有皮肤硬化、雷诺氏现象、指端溃疡、肺间质病变、肺动脉高压等。根据病变累及范围,可分为全身性SSc、局限性SSc和无皮肤累及型SSc。SSc患者妊娠时容易出现流产、子痫前期、FGR、早产、低体质量儿等不良妊娠结局。尤其当SSc患者合并肺动脉高压、肺间质病变时,更易出现流产等妊娠不良事件。然而,治疗SSc常用的免疫抑制剂大多有致畸性,如CYC、MTX、MMF等,而对SSc有效的且妊娠期安全的免疫抑制剂,如AZA、CsA等,目前尚无大样本的临床研究证实其对改善妊娠结局有效。
专家观点和建议
对于RSA合并SSc患者免疫抑制剂给药方案如下:
①如SSc患者合并肺动脉高压(右心导管下测量肺动脉压力≥25mmHg)、严重间质性肺病(用力最大吸气量1L)、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肌酐2.8mg/dL)等严重并发症,则建议避孕或尽早终止妊娠。
②可以考虑使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mg/d或等效的其它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龙等)、AZA[1.5~2.0mg/(kg·d)]、CsA[3~5mg/(kg·d),分2次给药]、他克莫司(2~3mg/d,分2次给药)等免疫抑制剂控制SSc疾病活动度,但应注意潜在的肾脏*性,避免肾危象。
③针对严重、多药无效的SSc患者,妊娠中、晚期可以使用CYC(~mg/m2,每月1次静脉滴注)控制病情,并考虑及时终止妊娠。
④尽量减少糖皮质激素的使用,避免早产和高血压危象的发生。
未分化结缔组织病(UCTD)
UCTD指具有1种以上结缔组织病的症状或体征,伴1种以上自身抗体(如抗核抗体、抗U1RNP抗体、抗dsDNA抗体等)阳性,但不符合任何其他结缔组织病的诊断标准,病程至少在1年以上的自身免疫病(autoimmunediseases,AID)。UCTD育龄期女性多见,性别与发病有关,男女比例为1:6~1:4。患者体内存在的自身抗体或细胞因子在妊娠期会影响胎盘功能,增加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率。
Spinillo等一项含个样本的队列研究显示,UCTD与对照组发生妊娠不良事件的比值比为2.81(95%CI=1.29~6.1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UCTD对妊娠和胎儿的影响明确,包括1次流产(39.00%)、2次以上流产(9.50%)、死产(3.23%)、子痫(11.29%)、胎儿发育迟缓(8.06%)、早产(3.23%)、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新生儿狼疮等。与此同时,妊娠会增加UCTD转化为SLE、APS、SS、炎症性肌病、硬皮病等疾病的风险。UCTD患者在妊娠过程中可能出现严重并发症,如血小板进行性减少或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心肌炎、非特异性间质性肺病、心血管疾病、血管炎、心包填塞、肝损害等。因此,要重视RSA人群UCTD的筛查和诊断。
RSA合并UCTD妊娠期常用的免疫抑制剂有:HCQ、糖皮质激素、AZA、CsA、他克莫司和IVIG等。
专家观点和建议
对于UCTD合并RSA患者免疫抑制剂给药方案如下:
①建议患者于计划妊娠前3~6个月服用HCQ(0.2~0.4g/d,分2次服用),有结缔组织病(connectivetissuedisease,CTD)转化倾向的UCTD患者则加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mg/d或等效的其它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龙等),并在妊娠期持续使用,至少产后使用3个月。
②若患者无法耐受HCQ或服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和HCQ时出现疾病活动,可考虑使用AZA[1.5~2.0mg/(kg·d)]、CsA[3~5mg/(kg·d),分2次给药]、他克莫司(2~3mg/d,分2次给药)等。
③妊娠期若疾病进展或发生免疫相关严重并发症时,可考虑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甲基泼尼松龙0.5~1.0mg/(kg·d),静脉滴注]、IVIG[mg/(kg·d),连续输注3~5d]和血浆置换等治疗。
④妊娠期若疾病转化为CTD时,可按SLE、APS、RA及SSc等CTD合并妊娠处理。
不明原因复发性流产(URSA)
丈夫或无关个体的淋巴细胞主动免疫治疗和IVIG、CsA、糖皮质激素以及HCQ等治疗方法,仍然需要通过大样本、多中心RCT研究来证实上述方法的有效性,或探索其他治疗方法。
专家观点和建议
对于URSA患者免疫抑制剂的应用:
不推荐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剂如糖皮质激素、HCQ、IVIG、CsA、淋巴细胞主动免疫治疗等作为URSA的常规治疗方案,除非在取得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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